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2006年) 1.
1. 硬盘录像
多工功能:录像、放像、显示、网络四工同步操作。内置硬盘总容量应支持多路同时记录240小时。
单路可以进行实时记录,硬盘图像记录速率达25帧/秒以上,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704×576。
主显示输出应为16,700,000种颜色或256级灰度,其全屏显示时的最小分辨率为640×480像素。
能够通过屏幕菜单选择正常情况下录像的图像质量或压缩比。
硬盘或磁光盘都可以分成多个存储区,以保护录像区不被擦写。
具有十六路摄像机视频图像切换显示功能,显示方式为全屏幕、四分屏、九分屏或十六分屏。同时应内置有图像显示顺序切换器。
报警触发记录对应摄像机(组)报警之前和报警之后的图像。
具有多级密码保护。
技术参数
视频标准:CCIR PAL
分辨率 640×480像素以上
音频标准:模数转换采样频率不小于32kHz,码流带宽不低于32kbps
视频输入:16×BNC端子1Vp-p/75Ω
视频输出:16×BNC端子1Vp-p/75Ω(环路输出)
音频输入:16路端子-10dB,22KΩ(与视频同步)
显示输出:主显示为256级灰度SVGA显示器,辅助显示为BNC端子1Vp-p/75Ω
光盘刻录方式:多路画面支持多组双光盘同期刻录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连续工作18,00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