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原判决、裁定结果确有错误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适用的法律、法规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适用的法律、法规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的;
违背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
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未适用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其他情形。
适用的法律、法规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适用的法律、法规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的;
违背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
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未适用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