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五十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听取专家意见: 召开专家论证会; 口头或者书面咨询; 其他咨询或者论证方式。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