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听取专家意见:

召开专家论证会;

口头或者书面咨询;

其他咨询或者论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