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三章 受理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受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