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989年) 4. 对经济犯罪分子和犯罪事实知情的工作人员不依法报案和不如实作证,致使罪犯脱逃的。 十六、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989年) 十六、 4. 对经济犯罪分子和犯罪事实知情的工作人员不依法报案和不如实作证,致使罪犯脱逃的。 十六、 妨害邮电通讯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电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