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第十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跟进监督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监督: (三)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三) 第十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跟进监督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监督: (三) 人民法院对检察建议的处理结果错误的。 (二)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