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第十一章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院之前公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