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五章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五章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获得的民事调解书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监督。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