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二节 听证 第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五十六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二节 听证 第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组织听证,应当在听证三日前告知听证会参加人案由、听证时间和地点。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