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五章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三节 抗诉 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九十一条 第五章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三节 抗诉 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将案件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下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仍有明显错误的,原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职权再次提出抗诉。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