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五十条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