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区分情况作出下列决定:

终结审查;

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