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2010年) 第五章 赔偿监督 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201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赔偿监督 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适用《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等规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