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六百九十一条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联系途径或外交途径,接收外国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 第二节 目录 第六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