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六百六十八条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 第十五章 目录 第六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