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六百六十七条

第六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实行监督,发现人民法院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不当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