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六百六十条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条 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的交付执行活动、刑罚执行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执行刑事判决、裁定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参照本规则第六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