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六百四十二条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在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第六百四十一条 目录 第六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