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五百三十二条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三十二条 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百三十一条 目录 第五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