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五百一十一条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一条 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和解。 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第五百一十条 目录 第五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