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五百零七条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则第五百零四条至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 第五百零六条 目录 第五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