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参照本节规定办理。 第三百五十八条 目录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