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