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二) 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不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