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矫治和教育: (六)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六)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矫治和教育: (六) 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 (五) 目录 第四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