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九节 不起诉 第三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三百六十六条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九节 不起诉 第三百六十六条 负责捕诉的部门对于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第三百六十五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