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三百六十三条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六十三条 在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调取在调查、侦查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第三百六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