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三百六十条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等翻供、翻证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应当移送人民法院。 第三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