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四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二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二百九十八条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四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的,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移交负责侦查的部门,并可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由负责侦查的部门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可以协助执行。 第二百九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