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起诉案卷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被害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起诉案卷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被害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