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四百零九条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百零八条 目录 第四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