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八章 审查起诉 第五节 简易程序的提起 第三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三百一十条 第八章 审查起诉 第五节 简易程序的提起 第三百一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第三百零九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