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八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起诉 第二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二百八十条 第八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起诉 第二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第二百七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