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七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七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 第二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