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七章 侦查 第七节 鉴定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二百零六条 第七章 侦查 第七节 鉴定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第二百零五条 目录 第二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