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一百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经被冻结的,人民检察院不得重复冻结,但是应当要求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机关在解除冻结或者作出处理前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