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七章 侦查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七章 侦查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侦查实验,应当制作笔录,记明侦查实验的条件、经过和结果,由参加侦查实验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二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