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及时相互通报移送、办理泄密犯罪案件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会商案件移送、办理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研究阶段性工作重点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