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单面使用。
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使公众误认为是人民币。
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者被替换。
使用人民币图样,须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三分之一。以下情形除外:
使用人民币硬币图样;
使用人民币纸币图样单面面积小于原大小的50%;
在有形载体上使用各边长放大和缩小比例超过原边长50%的人民币纸币图样;
在数字载体上使用分辨率小于28像素/厘米(72dpi)的人民币纸币图样。
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商品时,不得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货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