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九条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九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