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2025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共同建设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完善人才的评价与奖励机制,优化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人才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