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 第十四条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