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202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附后)。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区标准。具有自主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