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2015年) 五十四、
五十四、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部长外出,提前3天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告。副部长、纪检组长外出,提前3天向部长请假报备,由办公厅以值班简报方式通报其他部领导。
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提前3天经办公厅报分管部领导并部长审批。部属各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外出,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提前3天经办公厅报分管部领导审批。
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提前3天经办公厅报分管部领导并部长审批。部属各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外出,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提前3天经办公厅报分管部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