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21年)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21年) 3. 3. 明确职称评审权限。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公证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将中级和初级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交由地市或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不具备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委托相邻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评审。有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组建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地区司法鉴定人进行评审。司法部组建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接受不具备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地区委托评审。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 (四) 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效衔接 2.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