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21年) 4.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二) 4.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二) 完善评价标准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