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2013年) (四)
(四) 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等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察。重视社会监督,认真解决新闻媒体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