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2025年) 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2025年) 三、 三、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其所受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1)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伤害;(2)因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受到伤害;(3)因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4)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