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 十一、

十一、 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