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意见(2025年) (十三)

(十三) 强化服务衔接和区域协同。依托全国社保平台完善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全链条、各环节,健全服务提供、评估、优化机制。推动区域服务联动、城乡服务协调和部门服务协同。全面落实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衔接,支持京津冀、长三角、川渝等区域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全域通办和粤港澳服务联动。优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在华就业外国人参保服务和待遇领取人员境内外资格认证服务。